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考试大纲编写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艺术设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加大课程考试方式、方法的改革力度,规范课程考核行为,严肃课程考核纪律,维护课程考核秩序,提高课程考核质量,充分发挥课程考核的检测、诊断、评价、反馈等功能,要求每门课程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课程考试大纲,同时课程考试大纲是试卷命题的依据。为规范、统一课程考试大纲的编写,特做如下说明:

一、考核方式、考试方式、考试形式

1.考核方式:一种是考试,另一种是考查。课程考核方式的确定,一般由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确定,本科课程要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专科课程参照本科执行。

2.考试方式:根据学院艺术类、设计类专业特点,学院考试类型分为五类,分别是:

(1)笔试类:传统试卷,主要适用于纯理论课程,例如:史论、概论等。

(2)实践类:现场操作类,主要适用于实践为主的课程,例如:素描、摄影用光、书法创作等。

(3)软件类:计算机操作类,主要用于软件课程,例如:非线性编辑、数码暗房基础、Photoshop、CAD等。

(4)笔试+实践类:笔试试卷考核理论部分,现场操作考查实践部分,主要适用于理论实践混合的艺术设计课程,例如: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等。

(5)上交作品类:不适合短时间内完成考核的课程,例如:微视频、纪录片创作等。

3.考试形式:一般指考试的组织方式,分为集中考试(统一组织)和随堂考试(系部组织)。

二、考试对象

明确考试面向的专业、层次。例如:“摄影专业本科学生”。

三、考试目的

主要说明通过课程考核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以此检验教师的教学状况和教学效果,为教学提供反馈信息,判断教学目的的达成度,为教师的教学评价和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建议分两个部分编制;

1.考核学生的知识、能力。一般情况下,笔试类侧重考核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笔试+实践类既考核学生理论知识又检验学生实践能力;其他类型的考试以考核学生实践能力为主。

2.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信息反馈的目的。

四、命题依据

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

2.教材是命题的依据。

3.项目教学包内课程,应以项目教学包为参考依据。

五、考试要求

不同类型的考试,应按实际情况编制,但应包括: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考试重点和考试难点四个方面。

六、命题原则

1.严格按照该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的要求命题。

2.试题的覆盖面较广,并适当突出重点。

3.试题的难易程度和题量适当,按难易程度分为三个层次:容易占比,一般占比,较难占比。

4.题型数量及各题型占的分值比例。

5.成绩分布合理,应接近正态分布。即:85分以上成绩占35%70-85分成绩占30%;60-75分成绩占30%,60分以下成绩占5%。

七、考试内容

1.按各类试卷模板格式编写。

2.考试内容一般认为是本门课程考试命题范围。与考试无关的知识点、能力要求不再考试大纲中体现。(不要照搬课程大纲)

八、考试要求

1.“考试要求”是本门课程要求学生必须学会或执行的内容,按要求不同,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上交作品类例外),分别是掌握、理解、运用。

2.掌握:一般为知识点或基本规律,侧重理论部分。

3.理解:顺着脉理或条理进行部析,在理论基础上是否能够举一反三。

4.运用:一般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托理论基础在实践或模拟实践过程中能否灵活应用并呈现良好的作品效果。

九、期末考试方式

1.确定本门课程的考试方式,即笔试类、实践类、笔试+实践类、软件类和上交作品类。

2.详细描述考试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3.详细描述考试的操作过程和监考要求

4.考试所需的其他特殊要求。

十、样卷

1.“笔试类”应按学院统一模板制定,应至少列出一套样卷和标准答案。

2.“实践类”应至少列出一套样卷并配有评分标准。

3.“软件类”应参照国家计算机软件技能考试模式,列出所有不同类型题的样题。

4.“笔试+实践类”中的笔试部分,应按学院统一模板制定,应至少列出一套样卷和标准答案,实践部分“实践美”应至少列出一套样卷并配有评分标准。

5.“上交作品类”应至少列出一套样卷并配有评分标准,同时编制考试时间计划。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