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沈阳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喜迎党的百年华诞,回顾中国共产党从诞生到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和奋斗故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特组织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紧紧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一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反映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民族独立与解放的光辉历程、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丰功伟绩、昂首阔步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凝聚奋进力量。
二、征文体裁和要求
1.作品应围绕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研究总结规律,探索创新,具有思想性、理论性、时代性、指导性和前瞻性。文体为理论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有理有据。篇幅以6000-8000字左右为宜。题目可以依据征文指南(详见附件2),也可以围绕主题自拟题目。
2.文章结构依次包含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一级标题(题目)为宋体二号字,二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三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
3.文章须作者原创,且从未获得过任何奖项,提交者须保证文章著作权无争议。
三、评审与交流
1.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组成专家组对征文进行匿名评审,优秀作品分别授予一、二、三等奖,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2.选取部分获奖征文在市属媒体刊发,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推荐。
3.邀请部分获奖征文作者在“沈阳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作发言交流。
四、征文报送
1.报送材料:实名电子稿(文件名为“单位+姓名”)、匿名电子稿(文件名为“匿名+单位姓名”)、《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命名。
2.相关要求:匿名电子稿不得显示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邮编、作者简介等个人信息。
五、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897456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