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行业人才培养适应性和技术技能水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学生实践引领计划、“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3类项目。
(一)学生实践引领计划
支持文化艺术高职院校、旅游高职院校、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创新建设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丰富学生实习实践形式与载体。鼓励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事业单位、相关院校、研究机构共同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或学生实践创新中心;鼓励同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村镇、区域或大型文旅综合体结成深度合作关系,共同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鼓励校企、校地双方开发专业实训课程与学生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开展联合招生、订单培养、学徒培养,共建智慧中心、技术平台、双创中心,实现专业课程与真实生产、管理、服务过程的有机融汇,实现教学成果与现实生产任务的立体贯通。通过(但不限于)上述方式创设一系列鲜活、生动的实践工作场景,组织学生开展结构化、系统化、周期性实习实践项目,深化学生行业产业认知,培养行业产业认同感、归属感,提高未来进入行业产业就业创业的能力和本领。
2023年计划遴选扶持不超过15所院校纳入“学生实践能力提升计划”。
(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
支持文化艺术中高职院校、旅游中高职院校、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双师型”教师培养、选聘、使用体制机制。鼓励依托行业龙头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为教师创设深度参与真实生产、创作、管理任务的实践场景,合作开展创新项目、技术攻关和重点任务。提高学校行业产业特聘教师比例,鼓励设立行业产业特聘导师(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柔性引才引入一大批行业优秀人才充实兼职教师队伍,不断优化“双师”队伍比例结构,贯通行业资源打造优秀“双师”团队。
2023年计划遴选扶持不超过15所院校纳入“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
(三)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支持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TA)和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MLIS)培养院校强化学生培养体系建设,突出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行业产业实践应用研究能力。鼓励学校与行业上下游龙头企事业单位、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村镇、区域或大型文旅综合体深度合作,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指导学生深度参与联合科研攻关,加强实践应用研究,突出结果导向,注重研究成果的现实价值、实践转化应用和落地实施,通过研究带动问题解决,推动行业产业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实现科研价值向社会价值和行业价值的有机转化。
2023年计划遴选扶持不超过10所院校纳入专业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对以上入选院校文化和旅游部给予一定项目经费扶持。
二、申报条件
(一)学生实践引领计划
申报学生实践引领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生行业产业实践工作基础;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较好的行业产业典型性、代表性,围绕提升学生实习实践能力设置明确的项目内容、进度,预期成果显著;
4.学校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持与服务保障,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
5.申报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学生参与度和可持续性,能够在学生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
申报“双师型”教师创新发展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基础,对学校的专业教学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2.将申报项目纳入学校的教师队伍工作全局整体考虑、一体推进;
3.申报项目有完善的“双师”团队建设计划与目标,与行业产业深度联合,体现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示范推广作用;
4.申报项目在近年内取得相关专业育人成果和行业产业突出成效。
(三)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
申报专业研究生科研攻关计划的院校须满足下列条件
1.将申报项目纳入专业研究生教学、科研、创作规划统筹考虑,一体推进;
2.有系统完整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充分配套的资源支撑保障;
3.具有与行业产业主体深度合作的科研攻关机制和联合创新平台,申报项目聚焦行业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及热点领域,具有明确的问题指向性和现实针对性,项目成果具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需将纸质版申报材料(《2023年全国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至科研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