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创新中心申报方向应面向文化和旅游部主管业务领域,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创新中心申报条件应符合《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规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上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签署依托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材料一并提交科研处。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各司局可推荐本部门业务领域相关的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
(四)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三、申报时间
申报者需将申报材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