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专业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75号),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城市学院、数媒学院、管理学院及艺术学院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过国家或省高等院校教学名师(高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
城市学院、数媒学院、管理学院、艺术学院,每学院推荐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各2人。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高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资格年限
原则上,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均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原则上,骨干教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3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3年以上(含3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课时要求
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近3学年(2019~2022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2门以上专业课。
骨干教师近3学年(2019~2022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1门以上专业课。
4.其他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工作安排
1.各推荐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20日(本周三)17:00前将推荐名单报与教务处张洁汝老师处。
联系人:教务处张洁汝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45786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