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1届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学校“三全育人”建设,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状况的全面考核,检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成效,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建设,根据2021届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答辩时间

    5月24日(周一)至5月27日(周四)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德育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对德育答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适时启动德育答辩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让每名毕业生都明确德育答辩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积极参加德育答辩。

 2.各学院按规定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和答辩教师,统计并填写毕业生德育答辩安排情况统计表(附表),答辩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请在5月8日17:00前将统计表返回。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李响

电话:897457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