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保证答辩的顺利进行,现组织各学院上报答辩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答辩时间
本科生: 2021年5月19日 下午
2021年5月22日 全天
2021年5月23日 全天
专科生: 2021年5月23日 全天
二次答辩:2021年5月26日 下午
二、答辩组织
1.成立答辩委员会。各学院负责学院毕业答辩组织工作,设立答辩小组,安排答辩教师。答辩教师分为主答、副答、秘书和企业人员。“主答”教师须为副教授,“副答”教师须为讲师,“秘书”可为讲师或助教,要求每组必须有1名企业人员参加答辩。各答辩小组配备秘书一名,负责毕业论文形式审查、答辩记录、撰写答辩评价意见、统计和录入答辩成绩等工作。
2.毕业答辩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严禁将不具备答辩资格学生列入毕业答辩学生名单。未按时提交论文定稿进行学校统一重复率检测者,一律不予安排答辩。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8日 各学院统计并填写本学院本科和专科毕业生答辩安排表(附件1),按照表中填写要求填写,于5月8日17::00前提交。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李响
电话:8974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