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辽宁传媒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辽宁传媒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管理文件,现将 2021 届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标准
(一)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经院(系)审查,教务处复查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二)本科生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在校期间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选修课12学分方可毕业。
往届延迟毕业的学生,按当年的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审核。
二、学位授予标准
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达到各项毕业标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 2.0分(含)以上(工科1.6分(含)以上)。
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 2021 届毕业生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审核汇总,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
往届延迟毕业的本科学生,按当年的学位授予标准进行审核。
三、审核前准备
1.完成所有未录入系统中的课程环节成绩,保证系统中成绩的完整性。本科:“入学教育”,“毕业教育” ,“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专科: “国防教育与军事训练”成绩。
完成时间:2021年4月10日之前
责任人:辅导员
2.整理本学院学籍异动学生名单。
完成时间:2021年4月10日之前
责任人:教务处有关人员,辅导员
3.毕业资格、学位预审核系统培训
学院 |
时间 |
地点 |
人员 |
城市设计学院 |
3月31日 15:00 —— 15:15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影视广播学院 |
3月31日 15:15 —— 15:30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数字媒体学院 |
3月31日 15:30 —— 15:45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艺术设计学院 |
3月31日 15:45 —— 16:00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新闻传播学院 |
3月31日 16:00 —— 16:15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管理学院 |
3月31日 16:15 —— 16:30 |
教务处办公室 |
系主任、秘书 |
四、审核工作及时间安排
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利用《正方教务系统》进行审核。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责任人 |
1 |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4月30日 |
毕业资格预审核。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2 |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4月30日 |
学位预审核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3 |
2021年5月6日 —— 2021年5月31日 |
教务处审核(处理加分项) |
教务处有关人员,系主任,教学秘书 |
4 |
2021年5月26日 —— 2021年5月31日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正方系统 |
系主任,教学秘书 |
5 |
2021年5月26日 —— 2021年6月9日 |
确定毕业名单,打印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完成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粘贴及盖章工作。 |
教务处有关人员,辅导员 |
五、结业离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结业。学生结业离校后,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符合毕业标准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颁发毕业证书、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应按时向所在院(系)申请,经院(系)审批后,统一报教务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