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教材选用管理细则
教材是组成教学过程的基本要素之一,它既是教师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做好教材的选用和评估工作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的教材选用和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和《辽宁传媒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结合数媒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适用原则
选用的教材应与着眼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相匹配,符合本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教材内容既要先进、科学、系统,反映最新的成果,又要符合本专业学情;有利于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意、创新、创作、创业能力。
(二)优先原则
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十一五”、“十二五”等)、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至于由我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选用的书面申请并提出选用理由,经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部)审定同意后方可列入用书计划。
(三)择优、择新原则
教材选用要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通过比较,选用质量最好的教材;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在确实没有合适的选用教材或无出版教材的情况下,可采用 自编,但必须经过审批。
二、教材选用的要求
1.选用的教材必须政治思想观点正确,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2.选用的教材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正确地阐述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当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3.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内容适合,难度适当,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技能和素质的培养。
4.选用的教材与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
5.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
6.教学大纲上要求基本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应使用同一种教材。同一门课程教材的使用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基础课、公共课教材选定后,原则上应稳定使用3年以上;专业课使用的教材,在保持“择新”原则的基础上也要力求稳定性,选定后的教材应该使用2-3年。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教材品种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教材选用的程序
1. 各系对每门课程教材的选定,由任课教师在可供选择的同类教材中选择最优秀和最适用的一种,提出教材的名称、主 编、版次、出版社、选用理由等基本信息,并填写《辽宁传媒学 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2. 各系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及教材选用标准进行充分论证后,提出是否同意任课教师选用的教材,确定后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学院审核。
3. 学院院长审核教材选用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和教材选用的论证是否充分,并签署意见。
4.学院秘书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专业开课课程,并根据年级、专业人数、选用教材的版本等信息汇总填写辽宁传媒学 院教材订购申请表》,院系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
5. 教材选定后,在既定的使用期限内,不得因任课教师变动而拒绝使用原选用的教材。
6. 各系每学期进行一次教材评估,对教材选用情况及教材使用效果进行全面评价,做出是否继续选用该教材的建议,填写《辽宁传媒学院教材使用教师评价表》,并将评价结果建议书面通知任课教师。
7. 教材的学生评价由各系负责组织,将调查表分发至各班级,普及度要达60%以上。学生反馈意见作为再次遴选教材的重要依据。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