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学文件自查自检工作细则

为提升教学质量,加大教师备课环节监督力度, 强化教师教 学文件撰写规范,在学院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基础上, 针对教 学文件撰写工作建立自查自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 检查范围

艺术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的课程大纲、教学教案、教学计划、教学日志。

二、 检查依据

(一)执行《艺术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艺术学院教案编写管理规定》。

三、 检查形式

(一)教师互查。 在职能部门、学院常规检查中连续两学期教学 文件没有失误的教师被认定为免检教师。 各系以周为单位组织免 检教师对本系教师教学资料进度和质量进行互查,免检教师分享 个人工作经验, 帮扶促进本系教学文件质量提升。

(二)系部自查。各系主任在免检教师检查的基础上, 由系主任 组织本系二级督导以周为单位进行教学文件的二次自查, 重点监督教学文件撰写进度、撰写质量和撰写规范。

(三)院长抽查。学院院长每周抽查各系 2-3 名教师教学文件, 学期内实现全院教师全覆盖。

四、检查结果

(一)教师互查属于教师经验交流, 检查结果不纳入教师考核。

(二)系部自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系部自查结果纳入教师学期360 综合考核。

(三)院长抽查教学文件不合格纳入教学问题, 按《艺术学院教学问题处理细则》, 由责任人所在系主任反馈并限期整改至合格;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整改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者,按《辽宁传媒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艺术学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