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部署要求,为不断提升辽宁基础研究能力,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 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 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或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专项)”。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00至2022年11月7日17:00,根据威尼斯9499工作安排,请申请人与2022年10月31日上午11点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三、 有关要求
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详见附件1),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注册账号。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申报单位。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辽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关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四)关于青年专项。 基础研究计划设立青年专项,用于支 持青年科技人员(男性1985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采取单独申报、推荐、评审、立项。原则上青年专项支持项目数占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关于申报限制。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经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项目,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六)关于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左右,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年1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七)关于经费强度。项目财政经费拟按30万元定额支持。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含转制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70万元,其他单位不做要求。
(八)关于初审职责。各初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主体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项目实行限项推荐,具体要求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书由基本信息表、专项信息表、各类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单位及管理部门意见等四部分组成:
1. 基本信息表:是各类基本计划和专项计划必报的通用表格。用于表述申报项目及负责人与申报单位简况、项目组人员配备、项目相关基本信息摘要等。
2. 专项信息表:用于补充陈述基本信息表述部分尚未阐明的专项信息;原则适用于申报某专项计划时对应填报,是申报书重要组成部分。
3. 各类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具体要求由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可在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查询;可行性报告是专家评审的重要材料。
(二)受理编号,无须申报者填写。□为选填标记,请按远程申报填写指南有关规范,单选或多选。
(三)申报书陈述部分,一律用简体中文、仿宋GB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应文字简洁,表述清晰,数据详实;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首次出现缩略词要注明全称,再次出现同一词时可使用缩写;需提供纸质文件打印时,请用A4纸。
报送材料:
纸质版:一式一份
电子版:文件以“2023年度辽宁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宗锐、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附件4:参考模板-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专项)(JH21016)
注:附件3-4为参考模板,申请人需登入个人账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