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至科研处:关于建立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发展情况,搭建起社科人才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台,市社科联决定建立“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沈阳社科人才资源基本情况,着力建设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构建多层次的专家团队,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

二、学科范畴

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范畴主要包括: 马克思主义、党史党建、 哲学、宗教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人口学、统计学等。

三、入库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法律。
2.热心社科研究事业,积极参与社科研究和社科普及活动,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
3.入库专家只限于沈阳市社科工作者(包括中央、省驻沈单位),身体状况良好,60周岁以下,能参加社科研究、社科普及与指导工作。
4.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市以上领导批示的社科人才。
(2)有两篇社科类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获得过地(厅)级社科类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社科人才;
(3)获得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立项并结题,或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被市级及以上部门聘为专家顾问,或被高校聘为教授、客座教授的社科人才。

四、组织推选
1.推荐候选人。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科人才加入专家库,做到应报尽报(推荐表经个人填写后,由单位盖章后汇总报送)。
2.审定入库。市社科联对各单位推荐的人选组织审核、整理统计、学科分类和资格审定,研究确定进入社科人才库名单。
3.管理方式。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工作需要更新、补充,原则上每五年对入库人员进行调整。

五、入库专家权利与义务
1.以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为已任,积极将学术观点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咨政建议。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战略部署,针对其中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从专业的角度献计献策,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3.参加市社科联组织开展的优秀成果评审,基地申报,课题招标及研究等活动。
4.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措,是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推荐上报工作。

2.有效管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人员,市社科联将组织认定,并加强管理,做好人才信息库建档工作。同时,按照研究领域、学术水平、成果应用、行业影响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人才进行分类,并组织开展社科课题研究和社科普及宣传活动,支持和鼓励我市社科人才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公众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提升服务。

3.按时申报。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6日上午11时前,将汇总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
纸质版:《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推荐表》一式两份
电子版:《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推荐表》《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推荐人员汇总表》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宗锐、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

附件1: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推荐表

附件2:沈阳市社会科学人才库推荐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