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6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范围
1.普通项目。鼓励高校开放办学,跨校跨省跨学科专业联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联合开发优质资源,协同申报本科教改项目。
2.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运行的跨校修读学分课程。
立项工作依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4.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5.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6.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其中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7.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8.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9.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10.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11.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
12.坚持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现任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人资格、课题组成员、申请书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后择优上报到教务处,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2.本次申报项目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每学院立项申报不少于3项。
3.请按规定填写《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及《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需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PDF格式),并以“指南题号+空格+13957+学院+主持人姓名”命名,如“1-1 13957新闻学院XX”。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lm5601@163.com。
4.请各学院于2022年7月11日12:00前,将所有材料整理完毕后送至教务处张洁汝老师处(联系电话:024-89745786)。
附件: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