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根据《辽宁传媒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推荐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18至28周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2个月,且具备以下条件,可作为推荐对象:

1.政治思想上先进。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踊跃参与“青年大学习”主题团课,近一年完成率不低于95%,参加团校学习并结业。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心公益,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无欠学分情况,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国际、国家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推荐程序

(一)酝酿提名人选

支部书记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满足条件的团员,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二)进行民主评议

团支部提出召开大会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同意后,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出席大会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大会方可进行;团员大会主持人须详细介绍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原则和意义;团员大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名人选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三)确定推荐对象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团支部将考察结果上报本学院团总支,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后,统一报校团委审批。

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各位同学于3月24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学院团总支部审核(材料链接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

电子版材料:

附件3

推优对象的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截图团支部“推优”大会照片

报送地址:

发送电子邮箱至:lcxwcbxy@163.com

纸质版材料:

附件1-3报送至新闻学院办公室

报送地址:

南校区:创新楼201办公室对面

北校区:人文楼3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