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工作,提升“十四五”时期我省民办教育研究整体水平,充分发挥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决策咨询服务会员及政府的职能。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决定开展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应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注重课题研究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推动实践基础上的教育理论、制度、方法和技术创新;着重开展应用研究,突出实践可操作性,运用具体数据和客观事实来研究问题。
2.申报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提出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
3.立项课题研究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协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协会同意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
4.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系统完整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发表决策咨询建议和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课题成果的硬性要求,但作为评价课题成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二、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要求:申报人需提交《2021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评审书》1份,《匿名论证活页》3份,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好,并采用课题申报书封面的形式贴在档案袋正面。同时,提交上述材料以及《2021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
2.报送时间:3月19日15: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 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