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特开展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方向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旨在推动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研究,围绕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与实践,针对当前高校组织育人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要注重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结合高校发展实际情况,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和经验,形成一批重要的学术成果。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面向全国高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工,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团队亦可申请。为切实保证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党务工作队伍和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共同组队,鼓励组建跨部门、跨学院、跨高校的项目组。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每项课题限报1名负责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1.申请人结合本通知,根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选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题目要自行设计,原则上应紧密结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热点、难点问题。

2.申请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并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申报书(1份)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shuangchuang@ccnu.edu.cn。

3.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评审合格者将发送书面立项通知。

(三)申报截止日期

受理申报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7日。

三、课题资助与结项

(一)资助标准

项目研究期限为一年(2023年11月—2024年10月),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2—3万元;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资助标准由专家评审组视项目研究的前期基础、团队水平、预期成果以及实际需求等情况综合评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经费需按中心设定的预算进行支出。课题经费不单独打包,中心凭票据实报实销。

(二)结项要求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项目研究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一般不允许延期。研究成果包括理论文章、咨询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建议、经验案例等。理论文章应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具有学理支撑作用,发表时需注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专项课题资助项目”;咨询报告应经过严谨的调查论证,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调查报告需以具体高校作为调研对象;政策建议应切合实际、可操作、有较强工作指导性;经验案例应被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时均需完成项目结项报告或相关调查报告(不少于6000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琴婷

电  话:027-67862663

邮  箱:shuangchuang@ccnu.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502办公室

附件: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 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 2023年专项课题申请书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