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科联关于课题结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社科联关于申报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沈阳市社科联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除外)、2023年研究基地课题、2024年研究基地课题。
二、结项条件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2.除形成结题报告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
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党委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以上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
3.在结项评审前,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获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4.作为重要结题依据,公开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须有“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及立项编号”等字样。
三、结项材料
1.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在内参刊发,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或被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采纳,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封皮为“结项报告书”首页。
(1)《结项报告书》实名1份;
(2)《结项报告书》匿名1份;
(3)《课题提炼成果》1份;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实名册1份;
(5)《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匿名册1份。
2.电子版材料:实名匿名各一个文件夹。
(1)《结项报告书》实名PDF;
(2)《结项报告书》匿名PDF;
(3)《课题提炼成果》word版;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实名PDF;
(5)《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匿名PDF;
(6)《汇总表》Excel。
※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等,不加盖公章。匿名材料出现以上信息的取消结项资格。
3.上述材料请由学院秘书汇总后,于11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邮箱lckeyanch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袁老师 024-67953026
科研处(图书馆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