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传媒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工作室筹建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教育振兴乡村工作,秉承辽宁传媒学院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及专业特点,计划成立辽宁传媒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工作室(校级),发挥艺术、影视、传媒及数字的专业特色,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高校科研及人才优势,通过教育为乡村振兴输送合适人才,通过科研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通过艺术设计助推乡村建设的快速高质发展。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23年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教育振兴乡村工作。加强辽宁省乡村振兴高校联盟建设,加大科技成果供给、转化和推广力度。对接县域主导产业需求,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围绕上述工作目标,指导工作室的建设工作,在学校范围内组建团队,吸纳在此领域有建树,有意愿的广大师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报名工作,申报加入工作室的教师及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交给各学院秘书汇总,统一上交科研处(只需要上交电子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正式成为工作室成员,并要求严格按照工作室计划展开相关工作。为更好的推进工作室建设,要求各学院至少推荐两名教师参加。工作室成员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为便于统计管理,教师和学生的报名表及汇总表分开整理,各学院建立两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某某学院(教师)”,“某某学院(学生)”,文件夹中包括报名表和汇总表,个人报名表以“姓名”命名,工作室成立后通过微信群进行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四、科研奖励办法
工作室将在辽宁传媒学院科研处的监督指导下运行,负责人采用轮换制,以学年为单位考核工作成绩,教师及学生考核奖励办法将根据学校及科研处下发的最新指导意见执行。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坚定诚信做科研的态度,抱有真正为乡村振兴做贡献的理想。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者优先。(学生不要求有相关研究成果,但是要有坚持科研的信心和决心,鼓励具有相同研究方向的学生参加)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