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高校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辽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意识和服务水平,受辽宁省教育厅委托,威尼斯9499组织开展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立项数量:全校限报15项。
2.立项原则:
(1) 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分类支持、突出成效、服务辽宁”的原则,重点支持目标导向类和自由探索类研究。
(2) 高校应围绕“老”“原”“新”三篇大文章,面向前沿科学,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3.奖励原则:学校依据《辽宁传媒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励办法》,按B3类予以科研分奖励,无资金奖励。该项目立项、结题分别按量化标准的50%计分。
二、立项要求
1.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3.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2021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三、评审与结题
1.本项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提出建议立项课题名单。
2.经审定后,立项课题名单在科研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3.本项目于2022年5月开展中期检查。
4.本项目结题评审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被撤项课题负责人自撤项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级项目。
四、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含活页,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以“申报书+姓名”命名)。
2.《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汇总表+学院名称”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
3.《辽宁传媒学院2021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简介》(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以“项目简介+姓名”命名)。
五、材料报送
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请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8974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