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招标的通知》中结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项材料

1.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结项报告书“正文”要求为研究报告或调研报告的中文成果,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

2.课题提炼成果。要求独立成文,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

3.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本年度研究成果的领导批示、决策采纳、报刊发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其中,课题组标明“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和课题编号的中央、省、市领导批示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为评定等次重要参考值。

5.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档。

、相关要求

1.对课题组的要求

(1)纸质版材料。按“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课题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实名1册,匿名1册(所有匿名材料均不得显示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的个人信息姓名、职称、工作单位,不加盖公章),封皮为“结项报告书”。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

(2)电子版材料。报送电子版(实名、匿名各1个文件夹,匿名电子版材料名称不能体现个人和单位信息)。内容包括“结项报告书”“课题提炼成果”和“课题成果应用情况佐证材料(PDF扫描格式)”。

(3)课题组成员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经本单位科研处同意并盖章,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变更。

(4)资助课题经费使用。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三、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20年10月27日1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

1.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实名)

2.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报告书(匿名)

3.2020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情况统计表

4.《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