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结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即日起,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调整为季度结项,下次结项时间为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结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3年省社科重大委托项目,2022年、2023年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结项、以及往年延期未结项项目。

二、报送材料

1.结题对象:2023年省社科重大委托项目,2022年、2023年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结项、以及往年延期未结项项目。
2.报送材料:

(1)结项审批书,纸质版2份;

(2)成果简介,纸质版2份 + 电子版;

(3)阶段性成果复印件,纸质版2份 + 电子版;

(4)最终成果,纸质版2份 + 电子版;

(5)专家评鉴表;

(6)立项通知书电子版;

(7)免鉴定作证——申请免鉴定项目提交;

(8)Excel汇总表,电子版。

另:电子版材料请放于1个文件夹内,并以项目号 + 姓名命名。

3.报送时间:纸版材料请于10月22日15:00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keyanchu@163.com。

注: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纸质版2份,电子版发邮箱),只可延期1年。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袁老师 89726368

图书馆607

 

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

附件4: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模板(2024年10月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