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经济社会发展专项)招标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社科资源,集智聚力,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服务,沈阳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经济社会发展专项)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青年课题、一般课题。
重点课题,课题研究主要解决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在决策过程中迫切需要回答的现实问题,65周岁以下的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
青年课题,重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社科工作者,发现培养年轻人才,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申报时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之后出生),无其他资历和学术要求。
一般课题,广大社科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立项原则
1.坚持服务沈阳的原则。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中亟待回答和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资政建议。
2.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申报情况,择优予以立项。
三、投标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沈阳全面振兴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申报者应根据《选题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不建议完全自拟题目申报。申报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请先与市社科联科普部联系,了解有关要求后再进行申报。
3.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其他课题组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课题组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负责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市社科联2022年度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
5.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并在市社科联网站公布。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参照以上处理办法。
7.申报者须与市社科联签订《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负责人承诺书》。
四、投标办法
1.受理时间:2022年6月13日
2.填报要求:课题组须认真填写《沈阳市社会科学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沈阳市社会科学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详见附件2、3),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申报书》加盖科研部门公章,《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的信息。
3.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申报书》1份、《活页》5份(纸质材料每人一袋,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好);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活页》《汇总表》,上述材料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方式命名,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163.com)。
五、课题资助
1.为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服务决策的水平,对立项课题择优给予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经费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专款专用。
3.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按一定比例予以经费配套资助。因故终止或撤销的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要及时清理账目,并将课题资助经费尾款退还市社科联。
六、结项要求
1.结项时间
研究期限为1年,另发布结项通知。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2.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包括资政建议、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资政建议成果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形成资政建议被《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内刊采纳。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2篇或被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采纳。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3.发表要求
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等,需在显著位置注明“2022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
4.等次设置
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英皓、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