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学校各单位:
受沈阳市推进英雄城市塑造领导小组委托,沈阳市社科联现就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面向但不限于在沈高校、党校、社科院,市级以上社科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相关单位。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英雄精神的重要论述,推进沈阳塑造英雄城市,在全市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挖掘传承弘扬沈阳的英雄历史、英雄业绩、英雄人物、英雄精神,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服务。
三、招标课题
本次招标共发布15项课题,每个招标课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
(一)重大课题(5项)
1.沈阳对共和国工业奠基作用研究
2.沈阳人民对抗美援朝的历史性贡献研究
3.沈阳英雄城市的科学内涵及理论价值研究
4.沈阳抗战基本内容和历史地位研究
5.“919宣言”的历史与当代价值研究
(二)重点课题(10项)
1.中国抗日战争起点和终点研究
2.沈阳抗战英烈研究
3.抗美援朝精神对沈阳全面振兴率先突破的时代价值研究
4.沈阳与《义勇军进行曲》关系研究
5.沈阳劳模精神研究
6.沈阳支援国家三线建设的贡献研究
7.沈阳人民支援解放战争研究
8.雷锋精神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研究
9.沈阳对共和国装备制造业贡献研究
10.新时代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
四、投标资格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沈阳市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管理办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投标重大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重点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2.投标团队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总数(含投标团队负责人)一般不超过8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加本次投标1项课题研究。
五、投标要求
1.投标者须按发布课题进行投标,自选、更改课题名称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不超过7000字,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不设子课题。
3.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5.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
6.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投标责任单位要对申报材料、投标者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凡在投标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六、成果要求
1.研究成果能够为沈阳塑造英雄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研究中采纳的资料记载要确保真实准确,同时为市民百姓了解支持宣传沈阳英雄城市提供历史故事和素材。相关研究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摒弃历史虚无主义。
2.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省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大课题须刊发不少于5篇(原则上国家有重要影响报纸至少1篇),重点课题须刊发不少于3篇以上,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专著需公开出版,或虽未公开出版,经专家评定达到公开出版要求,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均需注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3.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书签署之日算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4.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将组织中期检查,对课题研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课题结题评审结果为“通过”的,予以结题。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应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二次评审仍为“不通过”,将按撤项处理,停止拨付剩余经费。
七、评审与资助
1.在招标时限结束后15日内,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初审、答辩,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
2.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在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3.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
4.课题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及招标单位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定。
八、投标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2.申报材料包括《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经投标责任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中,《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投标责任单位科研部门填报《沈阳英雄城市塑造专项研究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加盖科研部门公章。无科研部门的单位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可在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网(http://www.syskl.org.cn/)下载。
3.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纸质《申报书》1份、《活页》5份(纸质材料每项课题1袋,按顺序依次排好);
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活页》以“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22年3月21日 下午4点前
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联系人:英皓、刘雪梅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