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国科协有关智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沈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市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并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另定)。
3.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能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申报过国家、省的课题或申报市有关部门的课题将不予立项。申报课题要有实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二、课题管理
1.课题立项。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课题,下达立项文件。
2.跟踪管理。课题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市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跟踪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市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课题完成,市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对于高质量的优秀课题将给予资金奖励。
4.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要向市科协提报研究总报告和科技工作者建议,该建议为总报告的精简版,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文4000字左右,正文前须有200-300字的内容摘要。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
《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书》和《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2.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请于4月23日16:00之前将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8974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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