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重要文章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和新途径,有效提升沈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对象为沈阳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和教师,包括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等部门以及各院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干部教师。

课题负责人可参考《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确定研究方向和题目,组建课题组。课题选题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效性,坚持立德树人,贴近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提供有效指导。

二、立项管理

1.申报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高校申报课题进行预审,不符合立项要求的课题取消立项资格。

2.立项评审。市委教科工委组成专家组对各高校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确定重点课题、专项课题等若干项。

3.中期管理。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市委教科工委将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对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组,将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立项。

4.结题验收。凡经市委教科工委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将按照等级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与配套研究经费。对于无经费支持课题,结题评审时,对研究成果丰富,且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和指导价值,将视情况给予奖励。不接受延期结题,延期结题视为未完成课题,上一年度没有按期完成结题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取消其两年内申报课题资格,并酌情缩减下年度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的立项数量。

5.课题评奖。市委教科工委将对优秀结题成果进行奖励。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采纳,或在报刊发表、参加会议交流、参评受奖等,将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材料

请将《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2020年11月25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科研处(创新楼107)。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旭阳、刘畅

联系电话:(024)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附件1: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1年沈阳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