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处、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1)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二、请各单位将审核汇总后的材料统一报科研院。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本单位公章的《2020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2020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0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报送单位名称”。

 三、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以及本通知附件1“申报办法”,特别是科研院已标记重点的部分。

1.申报资格: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2.资助额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8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50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8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3—5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3.成果与结题: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12时,电子版发至邮箱lckeyanchu@163.com科研处确认通知内容无误后再2020年3月23日打印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石光 常悦   联系电话: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创新楼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