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规划办)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3-2018年度间批准立项的年度课题及各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其中,2016-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2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2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及电子版(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课题负责人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科研处 不接收教师个人申请。请送报各二级学院管理部门同意上交。
四、结题鉴定申请受理时间
2019年11月20日12时前。
五、评审费收取标准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一般课题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 石光 常悦
联系电话:89745614
电子邮箱:lckeyanchu@163.com
辽宁传媒学院科研处 创新楼107
附件:
/_/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doc
/_/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