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编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新教师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广大教师个人职业发展,推动师资队伍专业技能提升,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每位教师编制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新教师编制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根据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编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
2.新入职教师(未做过五年规划编制的)须编制《教师个人发展五年规划》,依托“青蓝工程”,新教师根据个人发展期望,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规划,以及青蓝导师指导意见认真编制。
二、材料提交时间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及《教师个人发展五年规划》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负责审阅,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存档备查(电子与纸质版各一份)。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请于下周五(3月3日)下午17:00前上交。《教师个人发展五年规划》请于3月10日下午17:00前上交。
3.材料编制要求及模版请于教师发展中心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洁汝 024-89745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