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材料检查及23级学业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威尼斯9499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提升学生服务工作质量,根据威尼斯9499《辽宁传媒学院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务处、督导处将对22级学业指导教师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材料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严肃认真对待检查工作,于本周内(8月28日-9月1日)进行学院内部自查。检查材料包括班会记录、谈话记录、学习计划档案、听课记录、指导记录、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等,以及学院学期末考核过程材料。

2.教务处、督导处将于下周进行集中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将自查清单纸质版(附件1)及22级学业指导教师工作总结电子版于9月1日17:00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张洁汝老师处。

二、新生学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专任教师认真学习《辽宁传媒学院学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按照选聘条件组织23级学业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通过教师自荐、推荐、遴选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复审,校务会审批后正式聘任。

2.22级学业指导教师继续担任原班级学业指导教师,新生学业指导教师原则上每行政班一位,特殊情况下可跨班级、年级兼任。

3.请各学院将推荐教师名单于本周五(9月1日)17:00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张洁汝老师处。

4.新生学业指导教师一经聘任,须组织召开新生“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时间可自定。

 

附件:附件1 学业指导教师工作资料检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