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予以转发,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7月30日-8月21日,各部门根据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成果内容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8月21日16:00前将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lm5601@163.com(以“部门名+主持人+教学成果奖申报”命名),纸质版于8月24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项;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可申报。

2.学校将组织评选,确定最后推荐成果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3.各部门须上交的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电子版Excel文件,详见附件2)、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件,详见附件3)、教学成果报告(5000 字以内,word文件)、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文件)。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 格式)。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黉 024-8974578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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