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青蓝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
青蓝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为进一步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推进教学改革成果的应用,加快推动“以学生为中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的教学方法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推动教师职业健康发展,规范工作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工作室的目的
使教师发展的培训工作从意识层面、启蒙阶段推进到实践应用阶段,增强教师发展培训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扩大名师效应,以名师为引领,以专业或课程教学改革为重点,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促进教师整体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建立具有共同教育理念和教育追求的教师发展团队,激发团队成员内在动力,形成跨学科交流的学习共同体。搭建专题研究、资源共享、经验分享的教师发展工作实践平台,让教学改革落地生根,培育优秀的教学成果及教学团队。
二、工作室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组成:工作室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与青方导师确定教学研究方向及要推广的成果,拟定每期工作室主题;成员由学校指定、主持人推荐及个人申报相结合,校级工作室一般由6-8名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的教师组成。
主要职能:建立工作室的共同愿景,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激发团队成员的内在动力,让工作室真正成为学习共同体。围绕已选定的主题,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教师职业健康发展,在全校起到引领、示范、辐射的带动作用。
三、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条件
1.师德高尚,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教学;
2.治学严谨,与时俱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先进,能够带领团队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3.同行评价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4.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先。
四、工作室遴选办法
1.学校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确定工作室主持人,拟定工作室主题,明确研究方向、工作规划及目标;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工作室主题进行评审,确定组建的工作室名单;
3.成员确定:工作室成员组成采取学校指定、自主申报与主持人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
五、工作要求
1.“青蓝工作室”主要开展相关专业或课程建设研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学模式与方式方法的改革研讨、教学成果培育、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青年教师传帮带培养、组织教学交流与观摩等方面工作。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不断提高相关专业或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教学团队。
2.“青蓝工作室”要创新中青年教师培养方式,帮助成员形成教学特色,促进成员个性化发展和专业化成长,组织并带领他们在课堂教学中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进而引领本科教育教学的发展。
3.“青蓝工作室”要为全校教师提供实在而有效的服务,以专题讲座、教学研讨会、名师论坛、名师观摩课、现场指导等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形成示范辐射作用。
4.“青蓝工作室”主持人应于年初初拟定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于每年11月底之前,向学校提交本年度的工作总结。
5.工作室内部的业务指导、教学交流每学期不少于4次,面向全校教师的教学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6.一个工作周期内,力争有以下目标完成:
①省级教学名师入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入选省级教学名师;团队成员入选校级教学名师。
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荣誉或建设立项(教学成果奖、课程或专业建设立项、教学团队等)。
③所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有显著提升,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比赛获奖或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校级教学类竞赛获一等奖和主持教学改革类项目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果。
六、工作室领导机构及设立程序
1.为确保工作室建设顺利实施,成立辽宁传媒学院青蓝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
2.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至少1个院级青蓝工作室,由学院教学名师申报,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教师发展中心。
3.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审定。
4.审定通过的“青蓝工作室”由学校正式发文成立并挂牌,工作室属于荣誉称号。
5.每年学校根据每个工作室提交的工作总结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挂牌。对于工作业绩突出、活动内容丰富、团队作用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学校将给予奖励。
6.学校为青蓝工作室提供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教师发展中心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协调相关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