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度增设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本科专业。2023年已预申报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2023年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提交说明材料后在申报。计划于2025年度申请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二、专业设置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积极申报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急需新兴专业。申请增设专业的,需附上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支持深化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建设,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3.申报专业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专业特色突出,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对接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新需求,瞄准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适应数字革命的迫切需要,拓展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

4.申报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基本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三、申报方式

1.高校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以下简称目录外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以下简称大厅)进行审批。

2.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含已获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补充备案)、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撤销专业等,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

3.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在大厅办理;如调整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备案程序在平台办理

4. 教务处将提供登陆平台账号

四、专业申报要求

1.新增和调整专业填写《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报材料》(附件1),于8月27日下班前将专业申请论证报告和申请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2.专业预申报填写《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附件2),于8月27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

3.2023年未预申报但确有增设专业需求,增设专业学院需于8月27日之前提交说明材料,说明材料中应需说明未提前进行预申报的原因(限470字),以及此次申报该专业的必要性(即为什么必须在今年申报)和可行性(即需学校为举办这个专业所做的工作和准备)。除此之外,选择已经预申报相近专业的,还需要说明预申报专业与本次拟申报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等方面的相似。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扫描为 pdf 后上传。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通知

 

教务处

 

附件:

附件1.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报材料

附件2.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附件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