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适用原则
(一)期末考试未通过、参加补考仍未通过者;
(二)期末缺考者;
(三)被认定为重修者;
(四)其他特殊情况未通过考试者。
二、重修申请、缴费时间
申请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7日12:00。
三、重修申请对象
1.18、19、20级本科,19、20级专科在校生
2.往届未毕业本、专科学生
四、申请原则
(一)本次重修申请仅限春季学期(偶数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申请重修课程必须为本学期开设的同一门课程;
(三)如遇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原课程取消,可以选择本专业内相近课程;
(四)体育课程也要遵循对应学期修读的方式,不可跨学期申请修读;
(五)申请课程如遇多个重修班级,请选择与申请人班级号一致的班级(如申请人所在班级为1901,申请课程应选择2001、2101班级对应课程)。
五、重修申请流程
(一)教务处公布“2021-2022第二学期开设课程一览表”(附件1)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数据-学生版”(附件2)。
(二)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名单,在各班级辅导员处确认重修课程后,直接在该表中的“是否申请重修”列选择“是”或“否”即可。
(三)需缴费重修课程需以学院为单位到财务处缴纳重修费,重修费缴纳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本次重修机会,本学期不得重修。
(四)教务处将以财务缴费名单为准公布本学期重修学生名单,并公布对应重修科目负责教师。学生自行与重修科目负责教师沟通,并按照教师要求进行重修。
(五)重修科目的考试安排与正常班级一致。
六、重修相关要求
(一)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重修名单做好学生重修和自修工作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程重修采取自修的方式,学生须按照教学大纲认真修读课程,并按时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三)重修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