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新教师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广大教师树立教育教学工作理念,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的教学能力水平,现要求每位教师编制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新教师编制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 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

1. 全体教师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与

改革工作计划》。

2.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审核完毕后,于8月27日(周五)17时前,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处存档备查(电子与纸质各一份)。

二、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

1.新入职教师同时还需编写《教师个人发展五年规划》。

2. 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审核完毕后,于8月27日于(周五)17时前,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处存档备查(电子与纸质各一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雪梅 024-89745786

 

附件: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编制要求】

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与改革工作计划【制式模版】

3. 辽宁传媒学院关于教师制定个人业务发展五年规划【制式模版】

 

 

教务处

202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