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教案编写要求与说明
教案是教师组织教学的必备教学文件,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的基本保障。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设计的课堂教学方案,是教师备课期间依据教学大纲,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在研究教材和参阅有关资料、了解学生基本情况、设计教学方法等基础上,遵循编写规范要求程序形成的文本。教案是教师课前准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反映出教师的自身素质、教学水平、教学思路和教学经验,任课教师必须编写教案。
一、教案的基本特点
教案承载的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其思路的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管理逻辑所支配。要求简洁明了,篇幅较短。
教案具有时效性,原则上应一专业一案、一学期一案,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时数、教学要求等不同,教学组织实施也不同;还应一项目一案、一课一案,教学实施很具体,要保证质量,就必须体现计划性、针对性,每一次课都应精心设计,力求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避免教师上课的随意性。
教案编写的主要依据是所授课班级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项目教学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的主要教学目标、课程主要内容。内容上,详略不拘,形式多样。但主要包括教学组织形式方案和教学内容方案两大部分。教学组织形式方案即教学过程如何实施的具体安排,包括课程导入(与专业生产实际、日常生活、课程叙述内容等联系,主要引导、启发学生对本次课程的兴趣,进而明确学习目的)、时间安排、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参考资料、教学反思等(教学反思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它包括课后对本次教学的一个综合评价: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学生反馈意见以及改进措施等)。教学内容方案,即教学的具体内容及其授课安排方案,包括教学目标,掌握、熟悉、了解等内容。
二、教案的基本内容
1.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年级、专业、授课教师等;
2.教案首页:为教授本门课程实施方案的整体设计;
3.教案内容:
教案内容要系统完整,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反映学科专业新进展;照顾到前后课之间的衔接,所授课程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无错别字及教学内容前后矛盾现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教学目标及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手段等;
(2)教学过程设计:根据本门课程的特点,包括导入设计、讲课主要内容等;
(3)教学反思等。
三、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与规范
(一)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编写规范的教案,一般以一次课(即一个教学单元2-4学时)或按周(项目教学课)为单位编写。
2.教师编写教案要使用学校统一编制的模板。教案中的教学反思必须手写。教案要求每学期更换,每年可在原来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进展内容不断修订、完善。
3.教师在授课前要将教案交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阅批。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要认真审阅教案,提出指导意见。不合格教案必须重新修改,经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审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授课。
4.每学期正式上课前,教师应提交各门课程至少四周的教案给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检查,教师上课时必须携带教案。
5.各二级学院要定期普查教师教案,教务处和督导处将随时抽查,并将教案列为教学质量检查内容、教师评价的重点,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教案书写部分要字迹工整、清晰,文字正确(不允许用自编符号、自编简体字代替文字)。
7. 在确保教案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形成具有个性化、特色明显的教案,在备课中发挥自己的特色和创造能力。
(二)教案编写的基本规范
1.教案首页编写基本规范
(1)“课程类别”应根据课程实际从“专业必修课、公共基础课、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四项中选择填写;
(2)“教学目标”、“课程重点、难点”、“课程主要教学方法”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编写;
(3)“课程教学要求”是指授课教师对学生修读本课程提出的具体标准要求,如特殊学习工具的准备、与本课程相关知识的学习、课外实践活动的安排等。
(4)“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方法”:要求通过课程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案中应体现所采取的策略、方法及手段等。
(5)“教案分析总结”应在课程结束后填写,主要分析本课程教案所具有的特色、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教案内容编写规范
(1)教案内容页按以下原则编写:每周授课为2-4学时的课程,要求按周完成教案,如课程周内需两次完成,在教案内容页时间位置分别注明两次上课时间即可,如:6月6日1-2节,6月8日3-4节;每周授课为8学时及以上的课程,要求以4学时为单元完成1次教案,例如:周学时为8的课程,每周需要完成2次教案,周次按实际填写;
(1)“周次”指本次教学所在的教学周,如“第1周”、“第2周”等,以此类推;“时间”中的“第~节”按实际授课时间填写,如“第1~2节”、“第1~4节”等;
(2)“章节名称”指的是本次教学内容属于课程教学大纲的哪一部分,如“第一章 ⅹⅹⅹ 第一节 ⅹⅹⅹ”;
(3)“教学目标”、“实践目标”指的是当次课程的教学目标或实践目标;
(4)“教学要求”指的是授课教师就本次教学对学生修读提出的具体标准要求或安排;
(5)“教学重点、难点”指的是本次课程教学的重要知识点,学生难以理解、掌握的知识点。应保持与课程教学大纲相关内容一致;
(6)“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编写;
(7)“教学反思”主要包括课后对本次教案实施结果的一个综合评价,如: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学生反馈意见以及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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