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展赛演播”活动工作的通知

为展示学期专业教学成果,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同时对各二级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特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期末“展赛演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的范围

本次期末“展赛演播”活动范围为全校20级本科和21级、22级、23级本、专科专业

二、展览时间安排

1.策展阶段: 2024年2月21日-2月26日(第一周)

2.布展时间:2024年2月27日下午(第一周)- 3月3日

3.展览时间:202334

4.撤展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场地安排

各学院精品作品进入南校区志存楼和北校区图书馆2层展出。

各学院精品作品悬挂在图书馆其他楼层、艺术楼、管理楼、人文楼等相关点位。

四、整体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2月29日下午17:00前提交《附件1: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及北校区文化装饰各点位布置方案电子版致教务处,并于教务处例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汇报本学院期末“展赛演播”活动方案。

2.展出作品应符合本专业应有的艺术呈现形式。艺术类专业应展出实物和原件,电子版作品可打印展板,同时要充分考虑展板的反复利用;传媒类专业应使用多媒体,充分利用演播放映厅,提高设备利用率;音频类作品可扫描二维码在线播放。

3.布展师生注意保护展品,不得使用破坏性工具布展,且在展出后将所有展品撤离展馆。展览后各学院必须将学生作品返回学生本人,优秀作品可学院实物留存,所有学生作品需留存电子档,展品严禁随意丢弃。撤展的学生优秀作品可以继续在精品区进行展出。用于北校区文化装饰的精品作品,布展后将被学校收藏并为作者颁发收藏证。

4.要做好展览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招贴、网站、微信平台等多平台同时推送,推送结果于3月6日前发送致教务处任老师微信。提倡各二级学院依托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建立本学院线上展示空间,全天候开展线上展览。

5.做好留档工作。做好相关文稿、电子稿、作品的保存工作。

6. 参展作品要求必须有学生作品标签,内容为指导教师评语和学生作品成绩。

说明:已获得荣誉或奖项的作品需在教师评语后标明;学生作品成绩设置百分制,参展优秀作品成绩为85分以上;每幅学生作品有两张标签,标签1(学生信息)在上,标签2(评语和成绩)在下,统一放置在作品右下角。

7.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本次教学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到人。

 

联系人: 任志华

 

附件1: 参展形式及数量调查表-1

附件2:优秀作品展划分区域(更新20240110)

附件3:学生标签1和2-2023-204-1 (jpg)、学生标签1和2-2023-204-1 (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