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全体在校本科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培训等活动不包含在此次信息采集范围内。

二、数据报送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需采集并在平台上传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校内外实训(课内实训)的实习数据。

三、数据报送要求

1.各学院于2024年1月10日前,上报2023—2024学年在校生本学期内的校内外实训 和(毕业实习)。

2.数据报送平台

1)平台链接:https://sx.chsi.com.cn/

2)登录账户:各学院管理员账户信息已经由平台发送至学院负责教师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4.平台数据上报包括“实时数据上报”和“实习培养方案上报”两个模块要求的内容。

特别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模板说明工作表中的格式要求进行上传,由于系统设置,格式错误将导致上传失败。

 

附件:

附件1: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学校用户

附件2:数据上报须知(数据填报方式说明)

附件3: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附件4:实习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5:地区编码表

附件6: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