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测评是教师360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测评环境,依据《辽宁传媒学院教师360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测评对象
1.参评人员:18级本科;19级、20级、21级本、专科学生
2.受评人员:本学期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辅导员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8日周三10时——12月17日周五10时
三、测评形式
参评人员使用网上测评方式,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完成测评活动。参评学生必须按《辽宁传媒学院学生测评操作指南》(附件)的步骤完成测评规定的内容。
四、测评组织
学生测评工作由督导处、教务处、学生处、资产处及各二级学院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1.督导处负责监控检查测评各个环节,确保测评数据真实、客观、公正、有效。
2.教务处负责测评内容的制定、系统录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和测评后的数据统计、整理工作。
3.学生处协调各二级学院书记,负责组织学生参与测评活动,保证测评进度和参评率。
4.资产处负责网络测评后台技术支持,保证系统运行稳定。
五、工作要求
1.测评期间,任课教师、辅导员不得以任课形式干预学生测评活动。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2.每班级测评参与率必须达到96%(测评参与率=班级实际参评学生数/班级具备资格学生数),测评参与率低于60%的班级数据无效,必须安排重测。
3.测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与测评,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学生忘记账号或密码时到二级学院书记处查询。二级学院书记要做好密码保密工作,杜绝出现“代测评”情况发生。
4.测评数据管理人员不得向任课教师、辅导员透露学生个人信息及测评分数,以避免打击报复等情况发生。违规者按管理类一级教学事故处理。
5.向学生公布督导处举报电话(督导处:8974565550),由督导处对测评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实、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