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0]93号)(附件)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附件)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校际合作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请分类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报送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于5月7日16点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给李黉。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项目。

联系人:李黉   电话:897457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