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 2021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1年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涉及录音艺术、风景园林、数字出版3个本科专业。

二、评审要求

1.学士学位授予权申请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2021年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容有失。

2.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重点掌握《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并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申报材料的撰写工作。

3.建立材料撰写和审核机制,层层审核,逐级审查,主管院长批准,确保撰写质量。作为学位授予权申报材料的答辩人,各学院负责人要全盘掌握工作进度,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掌握支撑材料分档情况。

4.材料填报过程中,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有特殊指标不能满足评审要求,请及时上报主管院长审定。

四、材料报送

2021年 3月 2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给教务处:

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调查表、(一式五份),汇总表、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专业批文(一式一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