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

一、步骤和进程

组织发动阶段

(2021年1月至3月)

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讨论、通过、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竞赛章程》)《“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以下简称《评审规则》)等,并将这些文件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成立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

确定辽宁省学生联合会网站(www.lnstudent.com)为“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入口(网站正在升级完善中)。

2021年1月,各高校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并确定本校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成立作品竞赛团队,酝酿参赛作品。

 

校内选拔及作品申报阶段

(2021年3月至4月)

1.校内选拔阶段。2021年3月底前,各高校组织校级“挑战杯”选拔赛,评选出参加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并对作品进行专门辅导。

2.各高校参赛协调小组须按《竞赛章程》(附件1)有关规定对申报学生信息和作品进行校内预审,并于2021年4月初完成作品上传,上传具体截止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3.为提高作品质量,各校申报参加省赛作品数量总数不超过20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联合发起高校(附件3)可有2件作品直接推荐进入省赛终审决赛(可不包含在20件作品内);省赛承办高校可有3件作品直接进入省赛终审决赛(可不包含在20件作品内);获第十四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学校可有1件作品直接进入省赛终审决赛(可不包含在20件作品内)。以上3种直接进入省赛终审决赛渠道的作品数可做累加。其余具体规定见《竞赛章程》。

 

省级评审阶段

(2021年4月—5月)

1.省级竞赛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于2021年4月上旬完成对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工作。

2.2021年5月上旬完成申报省级竞赛作品的初评和复活赛,并公布省赛终审决赛作品名单。

3. 省赛终审决赛于2021年5月中旬举行,终审决赛环节实行公开答辩制。确定第十五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同时公布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全国发起高校可有3件作品不参加省赛终审决赛直送全国组委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届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学联等单位组成的省组委会,负责省级竞赛的组织和评审工作。各市、各高校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挑战杯”竞赛,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参赛高校要组成由本校主管领导牵头,团委、教务、科研等部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事宜。

三、职责分工

主办单位共同协商确定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组成事宜,负责安排竞赛全程各评审环节的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磋商解决在竞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和各类型举报事件。共同举办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作品展示推介会和其他赛期重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严控疫情,安全办赛

各市、各高校要按照属地、校党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强化疫情防控责任担当,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关口,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简化竞赛组织形式,合理调整竞赛举办时间和参赛规模,做好精准防控,确保竞赛安全、有序举办。

2.深入发动,精心组织

各市、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省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硏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高校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3.坚持宗旨,完善机制

各市、各高校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高校团委要建立直属的专门组织或社团,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有条件的市和高校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结合。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市、各高校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高校中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