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通知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通知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指导,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举办,自2007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他们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今年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活动详情
一、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做为首要条件。优先推荐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全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一省级一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
1.校级推荐。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同时对县级团委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统一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级团委(具体安排由省级团委进行部署);
2.省级推荐。各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荐产生一批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3.全国评审。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相关要求
符合评选“优先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和个人报名表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月10日(周一)17:00前上报至校团委电子邮箱:xtw2020@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刁松峰
联系电话:024-89745567
电子邮箱:xtw2020@126.com
附件:
-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说明书
-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辽宁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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