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辽宁省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建团100周年,喜迎党的二十大,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帮助大学生上好就业实践“第一课”,为就业做好积极准备。结合疫情防控和学校工作实际,辽宁传媒学院团委现开展2022年辽宁省大学生“扬帆计划”职场体验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时间

2022年7月—2022年9月

三、参与对象

辽宁传媒学院全体在籍学生

四、实践内容

在乡镇(村)、街道(社区)等基层一线的岗位上补充基层工作力量,参与基层党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文化宣传、日常工作、志愿服务等工作。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8日;

2.报名方式:学生可通过“辽宁学联”微信公众号菜单栏“扬帆计划”进入辽宁省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省级专题”等渠道参与“扬帆计划”,进行岗位筛选、岗位投递、获取实习证明等操作。

同学们可进入

“辽宁学联”微信公众号

点击菜单栏“创新实践”

进入“扬帆计划”专区

了解更多岗位详情

3.资格审查及岗位对接:

各地团组织根据实践大学生岗位需求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并通知实践大学生。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个人真实信息,所有信息将严格进行保密,仅用于活动通知,请放心进行填写;

2.实践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由实践单位自行安排;

3.实习生需服从实践单位的统一管理;

4.在实践过程中,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工作,需向实习单位提交书面请假条,结束实践活动,需至少提前一周向实践单位提出请求。录取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与活动,需及时与实习单位联系取消录取事宜,如被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自行停止活动,将上报所在学校团委;

5.实践期间实践单位为实践学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险,以保障实践学生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6.对不服从单位安排、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学生,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所在学校团委;

7.学生完成暑期实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盖章后一并反馈给学生;

8.学校将对学生开展跟踪服务和调研交流工作,经常性与用人单位衔接,适时了解学生实习的工作环境和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实时掌握实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状态,定期向团省委学校部报告;

9.本次活动不收取费用,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人:刁松峰

电 话:024-89745567

共青团辽宁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