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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5 22:03 浏览次数:3685次 编辑:就业创业服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民生连线】政策上新!沈阳吸引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来沈创业就业

新年伊始,各地掀起了招才引智争夺战。2月22日,沈阳发布客户端、沈报全媒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人社部门有关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5G直播间,就“兴沈英才计划”实施以来,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等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主播:丁思文

【本期嘉宾】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二级主任科员 冯文怀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部副部长 康阳

【连线实录】

问:我是去年毕业的专科生,家在和平区,现在有意去康平县的一家企业上班,会有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吗?

答:如果在康平县域重点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申请县域重点企业生活补贴,每月500元,享受期为36个月;如果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可以给予一次性专项安家费2000元。

县域地区重点企业生活补贴将拟调整为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即可,安家费拟调整为到我市县域地区企业就业即可。政策修改具体内容以人社局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问:我是去年毕业的大专生,家在外地,打算去沈阳找工作,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大专毕业生符合不大于30周岁、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条件,可通过人才身份租赁人才公寓。如同时满足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公租房(含租赁补贴)政策以及缴纳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条件,可申领人才公寓补贴。

问:我是2019年本科毕业,于当年购买了房子,后考取研究生,2022年研究生毕业,就业之后还可以领购房补贴吗?

答:申请购房补贴以最高学历取得的时间为准,每人只能领取一次。现行政策要求:研究生毕业生补贴标准为4万元。要求毕业后在沈就业创业并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在沈首次购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且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

拟出台新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补贴标准为4万元。要求毕业后在沈就业创业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在沈首次购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且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

问:我今年研究生毕业想留在沈阳工作,研究生毕业在沈就业有什么政策?

答:目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毕业两年以内的专本硕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

1.沈阳市户籍(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为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

2.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3.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满足以上条件可登录“盛事通”App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生活补贴拟取消原申请条件中“首次就业”“完成就业登记”。政策修改具体内容,以人社局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问:我是沈阳一家企业的技术工程师,之前在线上申报了人才认定,但是结果被驳回了,想问一下是否可以继续申报?如何申报?

答:目前沈阳市人才认定的线上申报及受理已经实现了“一网通办”,如果申报被驳回,您可以在申报个人空间中查阅驳回的理由,主要包括上传的佐证材料暂时不符合认定标准,或者缺少相关必要材料等等。您可以根据驳回的理由来进行下一步操作,补全相关要件后可以继续进行申报。如果因认定标准暂不符合的话,我们可以选择评审认定或者自主认定的方式来进行。

问:我是一家装备制造企业的技术主管,全职工作,之前认定了沈阳市的C类人才,年薪是32万元,想了解一下人才贡献专项奖励的政策是符合条件就可以申领个人奖励补贴吗?如何申领?

答:您的基本条件符合申报,人才贡献专项奖励属于普惠制政策,符合申报条件就可以享受,每年人才贡献专项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并于三季度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工作通知,明确经办部门、申报材料和受理时限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提供上一年度个人纳税及年薪情况证明即可,根据年薪档位,您的年薪是32万元,那么可以享受5000元的奖励补贴。

【新闻背景】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沈阳市在“人才新政3.0”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对标省“兴辽英才计划”,于2022年出台《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兴沈英才计划”),围绕产业发展,实施六大人才工程,着力建设国家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

※ 高层次人才政策 ※

1.什么是高层次人才?

根据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通过直接认定、评审认定、自主认定等方式,将人才分为顶尖人才(A类)、杰出人才(B类)、领军人才(C类)和拔尖人才(D类)。其中,A、B、C类为高层次人才。

2.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的政策待遇,按照不同类别划分为三个方面:

①项目资助方面,主要包括“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资助、创新型创业项目投融资奖励等。

②补贴奖励方面,主要包括人才贡献专项奖励、高层次人才首套购房补贴、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贴等。

③服务保障方面,主要包括配偶安置服务、子女入学入园服务、安居保障服务、出入境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就医体检服务、政策咨询及业务代办服务等。

3.“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和人才贡献专项奖励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是什么?

“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奖励,是面向新引进培养并为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沈阳市认定的A、B、C类的高层次人才,并在沈阳市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办企业的均可申报,经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给予政策奖励,其中:

对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

对B类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对C类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项目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4.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标准是什么?

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是对上一年度在沈阳市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以上,在沈阳市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根据贡献程度给予5000元—50万元奖励。其中,根据人才为沈阳市所做贡献程度,按照人才年度工资薪金,划分为16个奖励档位和标准,每人最多可获得3年奖励。例如,年薪为30万元档位,对应的奖励就是5000元;年薪为80万元档位,对应的奖励就是3万元。

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档位和标准

注:工资薪金、奖励金额单位为万元

※ 高校毕业生政策 ※

1.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

①申领对象:

A.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B.沈阳市域内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首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②补贴标准:

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

③最新政策:

沈阳市预计在2023年将毕业5年内且在沈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内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纳入补贴范围内,扩大补贴惠及面。

2.人才公寓补贴

①申领对象:

A.由沈阳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

B.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其他人才,要求非沈阳市户口或落户沈阳市未满2年。

②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内免租人才公寓住房,免租补贴上限为A类人才5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3000元/人/月。对D类和其他人才发放人才公寓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面积范围内实际房租的50%。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注:A、B、C类人才在申请人才公寓项目无房源的情况下可享受轮候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3000元/人/月、B类和C类人才1500元/人/月。)

③最新政策:

2023年沈阳市将继续优化文件内容,从年龄、社保缴纳、高层次人才轮候补贴等方面进行扩大补贴范围,人才公寓项目的认定评估范围也将从原市内9区扩大到全部13个行政区域。

3.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①申请条件:

A.毕业两年以内的专、本、硕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为毕业后新落户沈阳市);毕业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B.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请时需同时满足:沈阳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毕业(出站)后,首次在沈阳市实现就业或创业未超过一年;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甲方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人员;2021年8月1日(不含)前未以博士(后)学历(证明)在沈就业创业。

②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盛事通”App,或前往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③补贴标准:

专科毕业生每月300元、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每月1200元、博士毕业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④最新政策:

预计2023年,一是扩大补贴人群,将在沈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及面向全国知名高校定向选调的选调生纳入补贴人群;二是降低申请门槛,取消原申请条件中“首次就业”“完成就业登记”限制。

4.县域重点企业生活补贴

①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与县域内重点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②申请方式:

毕业生携所需要件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合格后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③补贴标准:

大专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生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④最新政策:

2023年,拟将取消原申请条件中必须到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调整为到县域地区企业就业。

5.县域安家费

①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专项安家费2000元。

③最新政策:

2023年,拟将原申请条件中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调整为到沈阳市县域地区企业就业。

(注:以上政策修改具体内容,以人社局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为准。)

【第一发布】

阳人才认定有这些变化

为让各类人才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兴沈英才计划”实施以来,沈阳市对人才认定工作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认定办法,对认定类别层次进行了整合,完善了认定标准、新增了认定方式、优化了工作流程:

一是认定条件更加宽泛。只要没有相关违纪违法情况,在沈工作或者有意向来沈工作的人才均可申报认定。

二是认定标准更加包容。各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在参照全国重点城市人才分类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沈阳市具体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并将副省级城市的认定结果或者认定标准纳入沈阳市认定工作当中。

三是认定方式更加多样。在原有的通过标准认定人才的基础上,新增评审认定和自主认定,对认定标准不明确的实用人才和专门人才,可以采取评审的方式进行认定。同时,对授权的重点企业、科技型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可结合用人主体自身人才培养体系,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认定实施细则,自主认定人才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目前,已将自主认定单位扩大至220家,其中产业主体195家、院校科研院所25家。

四是申报方式更加通畅。沈阳市人社部门搭建了信息化线上申报平台,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页端、手机端随时随地进行认定申报。同时对部分外籍人才以及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人才开通线下申报受理窗口,多维度、多角度服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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