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传媒学院关于开展 2023 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辽宁传媒学院关于开展 2023 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推进2023 届毕业实习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就业处、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毕业实习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管理模式。就业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宏观管理,包括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过程监控和评优评先等。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毕业实习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按照 2023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负责实施、 动员、管理、监督、检查、总结等工作。
2023 届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应合理统筹安排,对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要充分利用,创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1、定制培养集中实习
(1)定制培养集中实习由就业处、各二级学院与学校对接统筹安排后执行,非定制培养集中实习由各二级学院联系实习 基地后统筹安排。
(2)对于实行集中实习的学生,各学院要选派业务水平较 高,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3)负责集中实习的指导教师,要明确实习要求,熟悉实 习计划,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交流,并提前到实习单位落实 学生安排实习和生活相关事宜。
(4)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与平时考查,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屡教不 改者,及时报告学校,以便迅速作出处理。
2、自主实习
(1)自主实习是指参加研究生报名的本科生、报名对口升学的专科生、以及正在创业或当兵的学生。
(2)自主实习原则上由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总的要求是选择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实习内容比较齐全的企 事业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3)各二级学院要与自主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通过实习周检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
(4)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实习要求,同时应定期撰写实习报告,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汇报实习的具体情况。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相关要求,2023 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 原则上为 4 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开 展实习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到 4 月 30 日,上交实习报告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 日。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加强实习教学体系建设。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对实践教学的 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实习教学 体系,制定实习大纲,健全实习质量标准,科学安排实习内容。
2.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根据现有已签订合作 协议的实习基地,创新协同育人新模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责任,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 将学生安排到实习基地,充分提高实习基地的使用率,同时安 排专人负责与实习基地负责人对接,联系企业指导教师、负责 学生的安全管理。
3.各二级学院应深化校企合作,以学校建立示范性校企合 作基地为契机,面向辽宁省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创新完善校 企合作模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联动发展。
4.各二级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 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指导学生实习(每位学生必须有指定的实习指导教师)。
5.各二级学院应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实习学生进行 安全教育,强调实习纪律,与学生签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 教育学生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实习 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实习学生请假制度,强调实习 纪律。
6.各二级学院应做好与实习单位的沟通协调,向实习单位 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掌握本院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工作。
1.学生实习前须与所在二级学院签订安全承诺书。
2.实习学生应根据实习的真实情况,在规定实习期间内书 写并提交 4 篇周报,每篇不低于 500 字的实习周报和 1 篇不低 于 2500 字的实习总报告,每篇实习报告的提交时间需间隔 7 天。
3.实习学生须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主动接受指导教 师的检查,不在实习岗位时,需提前告知指导教师,说明去向、 时间、联系电话。
4.毕业实习结束后,毕业生须按时返校,如果因特殊原因 不能及时返校的,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履 行相关请假手续。
1.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均可以作为实习指导教师,本专业 须与所指导学生专业对口。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报告及时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指导记录次数每生不低于 4 次。
2.实习指导教师应全面关心实习生的工作和安全等情况, 并随时以电话、QQ、微信、实地检查等形式抽查学生在实习单 位的在岗情况。
3.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相关要 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并认 真填写实习相关材料,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毕业实习要求,做好实习的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的评定应综合考虑二级学院指导老师及实习单位指导 老师意见。其中二级学院指导老师成绩占 50%,实习单位指导老 师成绩占 50%。实习的学生两次检查不在岗的、未能在学校规定 的时间内按时提交实习相关材料的均视为毕业实习环节不合 格。 各二级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按照教学进程及时 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对实习成绩、实习周报和实习总结报告等 资料进行及时归档。
学校将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到实习单位 巡视交流,对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二级学院或实习基地将予 以通报。 学校将通过实习抽查的情况、综合工作各方面开展的情况, 对各二级学院实习组织管理、教师指导等情况进行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该项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各二级学院统计截止目前与本单位签订实习合作协议的 实习基地,填写实习基地情况统计表(附件 1),并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交至就业处代老师。
2.各二级学院填写 2023 届毕业生实习方式统计表(附件 2),并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报就业处代老师备案。
3.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制定实习工作方案,并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报就业处代老师备案。
4.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应按要求下载《辽宁传媒学院毕业实习手册》(附件 3) 电子版,并打印出空白页手写内容,装订成册于实习结束上交二级学院。 (上交实习报告时间为 2023 年5月1日)。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存留工 作。除交就业处存留的资料外,实习手册、实习工作研讨会、 动员会情况记录表、二级学院实习检查情况登记表等材料都应 妥善保存。此外,请注意学生实习过程及实习检查过程的图片 和音像资料保存。
附件 1:实习基地情况统计表
附件 2:2023 届毕业生实习方式统计表
附件 3:辽宁传媒学院毕业实习手册(2023 届)
附件 4:辽宁传媒学院 2023 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时间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