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5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系列介绍(七、八)——各大类作品上交分小类介绍(5)

第十三大类:计算机音乐创作【普通组】

包括以下小类:

① 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② 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③ 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④ 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⑤ 音乐混音类(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二,时间限定在1911年以前)为主题进行创作。

(2)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3点所述。属于普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普通组竞赛,不得参加专业组竞赛。

(3)本大类每个参赛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3名本科生(作者)完成,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

(4)每位作者在本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无论作者排名如何。

(5)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4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6)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7)每校参加计算机音乐创作直报赛区每小类的数量不限。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国赛的作品总数不多于4件。

(8)为更有利于参赛作品的创作,本届大赛暂时取消往届大赛中“编曲类”计算机音乐作品小类,新增“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小类。

第十四大类:计算机音乐创作【专业组】

包括以下小类:

① 原创音乐类(纯音乐类,包含MIDI类作品、音频结合MIDI类作品)。

② 原创歌曲类(曲、编曲需原创,歌词至少拥有使用权。编曲部分至少有计算机MIDI制作或音频制作方式,不允许全录音作品)。

③ 视频音乐类(音视频融合多媒体作品或视频配乐作品,视频部分鼓励原创,如非原创,需获得授权使用。音乐部分需原创)。

④ 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作品必须是以计算机编程为主要技术手段的交互音乐,或交互声音装置。提交文件包括能够反应作品整体艺术形态的、完整的音乐会现场演出或展演视频、工程文件、效果图、设计说明等相关文件)。

⑤ 音乐混音类(根据提供的分轨文件,使用计算机平台及软件混音)。

说明:

(1)本大类的参赛作品应以“学汉语用汉字,弘扬汉语言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之二,时间限定在1911年以前)为主题进行创作。

(2)计算机音乐创作类作品分普通组与专业组进行竞赛。普通组与专业组的划分,参见“一、大赛说明”中第3点所述。

(3)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何一名作者符合专业组条件的,则该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属于专业组的作品只能参加专业组竞赛,不得参加普通组竞赛。

(4)本大类每个参赛作品由同一所院校的1—3名本科生(作者)完成,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

(5)每位作者在本大类中只能提交1件作品,无论作者排名如何。

(6)每位指导教师,在本大类国赛中不能指导多于4件作品,每小类不能指导多于2件作品,无论指导教师的排名如何。

(7)每件作品答辩时(含视频答辩),作者的作品介绍时长应不超过10分钟。

(8)每校参加计算机音乐创作直报赛区每小类的数量不限。本大类(组)每校最终入围决赛作品总数不多于4件。

(9)为更有利于参赛作品的创作,本届大赛暂时取消往届大赛中“编曲类”计算机音乐作品小类,新增“交互音乐与声音装置类”小类。

以上类别请于4月15日前将大赛要求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1940932996@qq.com

联系人:马部长

联系方式:15841980999(微信同步)

 


参赛作品相关要求

1.本届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本届大赛时间范围内(2021.7.1—2022.6.30)完成的(省级直报赛区竞赛的截止日期以大赛官网的通知为准)原创作品,并体现一定的创新性或实用价值。不在本届大赛时间范围内完成的作品,不得参加本届竞赛。提交作品时,需同时提交该作品的源代码及素材文件。

2.参赛作品必须是为本届大赛所设计的校级、校际与省级选拔赛的作品。与2021.7.1之前校外展出或获奖作品雷同的参赛作者的前期作品,不得参赛;作品完成者与参赛作者必须一致,不得由他人代做;参赛作品的版权必须属于参赛作者,不得侵权。凡已经转让知识产权或不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作品,均不得报名参加本赛事;参赛作品不得在本大赛的15个类(组)间一稿多投。

3.省级赛上推入围国赛的作品,在取得国赛参赛资格后,其作者与指导教师的姓名和排序,不得变更。

4.无论何时,参赛作品一经发现涉嫌重复参赛、剽窃、抄袭、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若已获奖,则取消该奖项;同时在大赛官网上公布违规作品的作品编号、作品名称、作者与指导教师姓名、相关人员所在学校校名,以及所在省级赛名,并按《第15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2022年参赛指南》第9章的相关规定,对作者、指导老师和参赛院校进行违规处罚。

5.参赛作品内容中,若包含地图,地图若涉及国家当代疆域版图,请确认并提供资料证明作品中的地图以中国国家相关出版社或相关地图网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的地图为准,否则属于违规参赛。

6.每校参加省级赛作品的数量,由各省级赛(包括省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组委会自行规定;各省级赛系各自组织,独立进行,对其结果负责。

7.各省级赛(包括省赛、跨省区域赛和省级直报赛区的选拔赛)获奖作品,需根据比例按排名上推入围国赛。最终可参与国赛现场决赛的参赛队,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和承办单位的承办能力,按照省级赛上推排名的先后顺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