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竞赛67】 | 辽宁省大学生绿色染整科技创新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结合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力,为辽宁培养创新应用复合型人才,本竞赛结合全国绿色染整科技竞赛,特承办辽宁省大学生绿色染整科技竞赛。

本竞赛秉承“生态环保、美丽中国”主题意义,提倡可持续发展理念,将“生态、美丽”主题贯穿于科学技术、艺术设计、科学管理等学科发展中。鼓励各高校各专业充分发掘本专业的高效、低碳、低能耗、节能、绿色、环保、生态理念,将其贯穿于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

(二)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辽宁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组队要求:一个作品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在内)人数不少于 人、不超过 5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大赛主题为:“绿色生态,美丽中国”,所有参加大赛的作品需与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内容相符。

参赛团队需提交创意作品或创新产品,提交的作品需充分体现生态环保理念,优选高效率、低消耗、低排放的技术,以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创新目标。作品申报书中要陈述创新思路, 介绍技术优势或产品优势,分析市场应用前景。作品需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并附与作品相关的照片或视频,其中测试报告需由所在学院或测试机构盖章,以确保真实性。作品不需要刻意体现学校名称、标识。

(四)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各参赛学校于 2022 年 7 月 22日前将所有参赛团队的作品申报书、作品等材料上传到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s://cxcy.upln.cn/)。

联系人:杜雨桐

联系电话:15642187919

2.竞赛时间

2022年8月,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确定并公布进入决赛的团队及作品名单。

决赛时间:2022年8月20-21日。

决赛地点:辽东学院金山校区 双创中心

决赛形式:每个参赛团队准备PPT现场展示和答辩, 时间10分钟。展示内容包括“作品介绍”、“创新思路和创新技术陈述”、“作品展示”,并接受评委提问。评审采用百分制,由主办单位聘请教指委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本次大赛决赛作品的评审。评委现场打分,根据各参赛团队成绩排名,评出获奖团队。

(五)竞赛环境与设施

竞赛答辩会场由辽东学院教务处、辽宁省功能纺织材料重点实验室、辽东学院双创中心提提供。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支持单位:

丹东华星纺织品有限公司

辽宁精化科技有限公司

丹东华洋纺织品有限公司

辽宁恒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丹东市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

大赛决赛时间为 2022 年 8月20-21日,参加决赛队伍要求如下:

1.提倡参赛队伍合理分工,可学科交叉,优势结合。每个团队需选出一名队长,以队长所在学校(学院)为该队的报名学校(学院)。

2.每支队伍均需确定专门的指导教师,一个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5个团队参赛。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各参赛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参赛队伍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参赛选手,遇特殊情况更换时请领队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盖有公章的书面申请,得到组委会允许后方可进行替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因参赛队员缺席无法完成比赛内容,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参加竞赛者,必须遵守竞赛规则,服从裁判。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竞赛评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同时鼓励不同学校及学生参赛、扩大受众面的原则,经过对参赛作品初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队伍。

参赛队伍需要在指定时间提交参赛作品电子文档,决赛通知和参赛队名单将在竞赛网站的竞赛动态栏目中公布,并通过 E-mail 通知相关参赛学校。各队在决赛答辩会上的分组及出场顺序通过抽签决定,各参赛队依次报告本队的作品,接受决赛评审委员会的质询,即时答辩。

(三)奖项设置

1.学生奖项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根据参赛队伍数量和作品质量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

对竞赛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优秀组织奖

根据参赛队伍表现情况,对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 申诉与仲裁

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由竞赛专家组成,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情况,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或指导教师在当天向仲裁工作组提出陈述,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领队按照规定时限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裁决后,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五)竞赛结果公示

决赛比赛结束公布比赛成绩及评奖结果,并举行颁奖仪式,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雨桐

联系电话:15642187919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参赛队伍严格按照报名及提交作品要求参加比赛。

2.参赛队伍作品存在抄袭或非参赛人员参与完成作品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该参赛队所有,参赛学校拥有在学校教学中无偿使用参赛作品的权利。

参赛作品的设计内容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人为参赛队所属学校,发明人可为相关参赛队成员及指导教师。

2.竞赛安全

设立竞赛安全委员会,由竞赛委员会责成相关人员负责,各参赛学校出 1 名教师任成员负责各校参赛队伍安全及联系工作。大赛承办方提供医护人员及相应医疗器材、经费辅助。

3.其他

竞赛实施方案解释权归竞赛委员会。其他未尽事宜由竞赛组委会与承办方和各参赛学校及参赛队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