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驻校企业家制度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黄星)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活力,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福建提出,实施高校教师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提升计划,完善高校“双创”指导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保障激励政策,将高校教师指导创新创业、推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等工作业绩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实施高校“双创”校外导师专项人才计划,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支持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共建创新创业实验室、创新创业园、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等。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

福建明确,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给予获奖团队奖励和创业支持,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推动项目孵化落地,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训,做好知识产权确权、保护等工作。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择优按技术交易额30%予以补助,支持各地积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求与投融资对接会。

福建提出,要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鼓励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人才、场地、资本等优势,为大学生建设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创新创业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

福建还针对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完善保障政策、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举措,要求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鼓励银行业机构综合考虑创新创业大学生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条件下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加快发展天使投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对创业未成功大学生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未成功大学生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的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作者: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