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0-09 08:25 浏览次数:3459次 编辑:就业创业服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中央歌剧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解决京户)
中央歌剧院隶属于文化和旅游部,成立于1952年。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创排中外歌剧,培养歌剧创作演出人才,推广、普及歌剧艺术,进行中外歌剧艺术交流活动的职责。创编了一大批优秀剧目,长期在国际舞台上大放光彩,传播中国声音。根据工作需要,中央歌剧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或符合就业报到政策(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还须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爱岗敬业,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详见《中央歌剧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岗位信息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8日。各岗位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报考邮件的网络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1)在附件中下载填写《中央歌剧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重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报名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电子版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报考演员岗位和演奏员岗位的,根据自己专业准备不少于2首的演唱、演奏视频(同期声),每首3分钟左右,视频要求专业设备录制、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唱、演奏类声音。未提供本人演唱、演奏视频或者视频内容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将不予审听,且视为应聘人员放弃报考。
(3)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页首页及本人页、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请扫描成JPG图片或者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1MB。
注: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ygjyrl@163.com。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短信的形式通知,对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合唱团演员岗位、交响乐团演奏员岗位考试分为初试、二试、三试,各场(环节)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视频审听,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第二环节;第二环节为专业考试(拉幕),8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根据初试第二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二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二试。二试为专业考试(专业与音基),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三试。根据二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三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三试。三试为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最终成绩由二试成绩和三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二试成绩占比60%,三试成绩占比40%。最终成绩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具体考试曲谱及要求见中央歌剧院官网剧院公告(网址:http://www.chinaopera.com.cn/news/4/)。
2、行政人员岗位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最终成绩75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最终成绩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中央歌剧院事业编制内职工,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凡出现提供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公开招聘工作配合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我单位将提前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