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竞赛66】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情阐释,了解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伟大历程,畅想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光明前景。中华诵读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展示当代大学生“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精神风貌,体现辽宁学子勇于拼搏、锐意进取、奋发成长的优良品格和立志报国、振兴中华的崇高理想,通过竞赛、展演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学子亲近中华经典,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转,以赛促创,促进院校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提供教师教学成果展示平台,推动院校教学改革,提高院校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高度。此次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校大学生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内容要求

此次演讲为主题演讲,请参赛选手围绕“传承经典颂中华,共向未来展豪情”展开演讲,体裁不限、主旨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具有时代特点。参赛选手通过录制诵读视频作品参赛。诵读内容积极向上,反映时代主题,符合竞赛内容要求,诵读过程中能够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良好精神面貌。

2.形式要求

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辅助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

3.作品要求

参赛选手可以个人参赛也可团体报名,且团体人数规定为2-4人,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更换,每名(组)选手演讲时长控制在3-6分钟之间。个人赛和团队赛的指导教师均不得超过2人。作品要求为2022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1920*1080分辨率,横屏拍摄,MP4视频格式,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长度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视频开头要求以文字方式展示诵读的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等内容。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

4.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旭

联系电话:15164201345

作品上交邮箱:1694812355@qq.com (邮件备注好专业班级姓名及联系电话)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阶段:

参赛院校校级报名时间(5月7日—5月25日)

校级初赛(5月26日—6月2日)

省级决赛(6月8日—6月19日)

比赛结果公示(6月20日—6月24日)

2.报名方式

(1)各校推荐参加决赛的项目需在6月5日前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签字后扫描PDF版上传)和诵读作品内容的中文PDF文件(PDF文件中,中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体)。作品、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和诵读作品内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称+参赛者姓名(团体赛请写团队第一人姓名)”。——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2)各校校赛负责人(刘思旭)需在6月8日前将本校推荐参加省级决赛的作品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审核、推荐,并同时将参加决赛的作品、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PDF版)、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PDF版)和诵读作品内容的中文PDF文件(PDF文件中,中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体)统一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邮件名称为“学校名称+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二)组织形式

比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秘书处: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本次大赛由辽宁省第四届中华诵读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制定参赛规则、启动报名、组织作品的评审、颁奖、进行活动报道和宣传等工作。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由辽宁传媒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作品参加辽宁省决赛;决赛由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开、公正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制,从演讲内容、感染力、语言表达、形体语言、主体形象五个方面进行评判。具体标准为:

1.演讲内容 (30分)

思想内容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材料典型新颖,事迹感人生动;文字简练流畅,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时间控制在3-6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2.感染力(30分)

演讲声情并茂,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引起观众强烈共鸣。

3.语言表达(20分)

脱稿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4.形体语言(10分)

参赛者感情表达饱满真挚,流畅自然,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准确反映主题的内涵。

5.主体形象(10分)

参赛者着装规范、姿态得体、精神饱满、仪态大方。

(三)奖项设置

根据大赛入围决赛作品数量,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获一等奖学生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证书。组织有力、积极参赛的高校可获得最佳组织奖,颁发证书。

(四)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设仲裁委员会,大赛组委会选派人员参加仲裁委员会工作。各参赛队对评分结果有异议要求申诉的,由参赛队联系人在比赛结果公示期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天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比赛结果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过公示无异,予以颁奖。

四、其他

(一)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思旭

联系电话:15164201345

邮箱:1694812355@qq.com

(二)知识产权

所有参赛者须签署个人知识产权保证书。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允许大赛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进行赛事宣传工作,不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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